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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股权投资协会

会员行为准则

为了促进大中华地区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倡导大中华地区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自律与行为规范,中华股权投资协会会员有义务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诚实守信

      会员以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

      会员之间诚信以待、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积极维护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形象与声誉;

      会员不进行损害其他会员、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以及中华股权投资协会形象和利益的活动。

合规守法

      会员在基金募集、投资活动、投资退出和基金运作等相关业务中遵守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会员应遵守相关国家或地区对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监管制度;

      会员积极自愿参与相关国家或地区对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监管立法,为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会员自觉接受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

      会员自觉遵守国际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最佳实践。

负责任的投资

      会员秉持创造价值、价值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投资观念,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会员在进行投资决策评估和管理被投资机构或企业时,不进行违反当地法律、损害公众利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侵害劳动者权益、破坏生态环境的投资活动;

      会员自觉保护投资对象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会员鼓励并协助被投资机构或企业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谴责并拒绝欺诈性的商业行为,倡导被投资机构或企业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民。

投资者关系

      基金管理者遵守与基金投资者之间的合约,专业、谨慎和尽职地管理基金;

      基金管理者不接受来源不明的资金,不利用所管理的基金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基金管理者按照约定向基金投资者承担信息披露义务,与基金投资者保持通畅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基金管理者秉持公正原则处理自己和基金投资者之间、不同基金之间、不同投资者之间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冲突。

  会员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其董事、经理和其他雇员遵守本行为准则。本行为准则同时向非会员开放,欢迎行业从业者主动遵守本行为准则,与中华股权投资协会会员共同提升大中华地区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标准、推动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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