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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CA线上活动 - 西盟斯 PE基金系列:PE基金S交易详解,6月30日


近几年来,伴随着中国境内PE基金管理规模逐渐扩大,各类PE Secondary交易(“S交易”)逐渐升温,市场不断出现新的活跃主体,更不乏专注这类交易的投资人。


本文将围绕PE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从基金律师的角度探讨与此相关的一些法律问题。


动因何在



货市场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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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私募股权流动性不足的影响,S交易无疑是投资者提前退出PE基金资产的有效方式。通过S交易,投资人无需等待基金生命周期结束即可套现资产。新时代出现的由GP主导的基金重组交易,还使得管理人能够在基金投资后期更积极的对基金IRR进行管理。


不同类型的S交易,特征不尽相同,交易过程中关注的要点也各有差异。除此以外,市场还出现了S基金这一类以PE基金份额和资产作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人,出现了更为复杂的交易结构,对于管理人而言也存在更高的利益冲突风险。




S交易中的基金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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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交易中,受让方对标的基金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是极为重要的一环。法律尽职调查时需要审核基金合同、认购协议和附属协议(Side Letter)等核心基础文件。


  • 基金合同:人民币PE基金通常以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有限合伙协议作为基金的基础组织文件,会约定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各基金投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包含对于基金权益转让的一系列内容,会对交易的结构和交割产生影响。


  • 认购协议:认购协议通常由投资人和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主要规范了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这一法律行为的相关权利义务。认购协议并非境内人民币基金认购的必备法律文件,在很多情况下,投资人仅需要签署一份认购确认函或承诺函,对认购基金份额的相关事宜作出必要的保证与陈述。这些陈述与保证也可能包含对S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值得关注。


  • 附属协议:附属协议一般可以包含特定基金投资人与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之间就基金投资商议的个性化条款,其涵盖的范围既有可能是各类经济利益安排,也有可能是信息披露安排,或是对基金管理事务的特别约定。转让交易通常会影响附属协议的效力,必要时,S交易的谈判内容之一就包含重新拟定附属协议。


法律尽职调查既包含对基金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也包含对基金法律合规性的审核,主要目的是确认基金是否违反适用于私募基金的监管规则,以及基金运营是否存在基金合同违约风险,导致监管调查和涉诉争议。


转让协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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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易推进的通常流程,交易各方需要在谈判中对尽调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解决,并将各自的商业诉求在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中逐一体现。


针对私募基金这一特殊交易标的,份额转让协议的设计极具个性化,需要结合交易背景、规模以及交易各方的商业诉求设计适当的方案。例如,是否需要分离分离转让协议签署和交易交割时点,如何结合基金的实缴出资和投资情况,设计价款支付方式。此外,与一般的并购交易中的转让协议相比,私募基金的S交易需要考虑哪些额外的交割条件。


我们将在下一期的PE基金系列研讨会中围绕私募股权基金S交易,介绍常见的交易结构,分享法律尽调关注要点,并讨论拟定转让协议时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诚邀各位参加。


活动详情

拓宽外资进入期货市场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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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
时间:下午4:00 – 4:30
议题:PE基金份额交易怎么做?
主讲人:李蕾婉秋
语言:中文
主办方:西盟斯律师事务所、中华股权投资协会(CVCA)

如果您有意报名参与本次线上研讨会,烦请发送姓名、职位、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至elva.jia@simmons-simmons.com,我们将尽快确认报名成功,并向您发送参会链接。

西盟斯中国基金团队

杨帆
合伙人,北京
电话:+86 10 8588 4525
电邮:melody.yang@simmons-simmons.com

李蕾婉秋 
顾问律师,北京
电话:+86 10 8588 4503
电邮:victoria.li@simmons-simmons.com

王玉莹 
资深律师,北京
电话:+86 10 8588 4545
电邮:yuying.wang@simmons-simmo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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