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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香港政府就附带权益税务优惠建议进行行业磋商后,《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1月28日正式发布。
《条例草案》旨在推动香港私募基金的发展,对具资格附带权益征收0%的利得税,并在计算应缴薪俸税时剔除受雇入息中的全部具资格附带权益。实质上,合资格人士和合资格雇员(统称合资格收取者)的具资格附带权益将被视为无需缴税。
在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后,税务宽减待遇将追溯生效,并适用于任何合资格收取者于2020年4月1日或之后所收取或应累算的具资格附带权益。
今日(3月3日)下午3:30-4:30,CVCA再次携手安永税收专家,为您带来最新的《条例草案》线上讲解与解读。精彩内容,敬请期待!
主讲人:
陈佩诗
金融服务税务合伙人
安永税务及咨询有限公司
庄启豪
金融服务税务经理
安永税务及咨询有限公司